法制晚報訊(記者洪雪) 64歲的謝女士做夢都沒想到,6名男子半夜闖進家中,不由分說用膠帶將其家人手腳捆綁後扔到屋外的土坑裡,隨後鏟車推倒了的房子。法晚記者上午獲悉,房山法院一審以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分別判處白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謝女士住在北京市房山區拱辰街道署前街37號院,院子由東、西、北共3間房子組成。房山檢察院指控,該37號院為被害人謝某承租北京市房山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委員會房管所的直屬公房。
  2009年,房山區啟動拱辰街道一至五街中心區改造項目,署前街37號房屋在改造範圍內。因謝女士未與拆遷公司達成拆遷補償協議,故房屋一直未被拆除。
  2013年8月中旬,白某指使趙某將署前街37號房屋強制拆除。後趙某糾集徐某、李某先後多次到房屋所在地,對房屋位置、住戶情況進行觀察。隨後,白某又令馬某糾集李某等10人參與強制拆除,並雇佣鏟車司機錢某(另案處理)實施具體拆除。
  2013年8月31日零時許,趙某、徐某等10餘人持鎬把、手電等工具強行進入37號院內房屋,用事先買好的膠帶將在此居住的段某、王某手腳捆綁後抬至房外土坑內。為防止二人呼救,他們還用膠帶將二人嘴部粘住,並安排人員看守。
  隨後,趙某、徐某持鐵鉗將通往房屋的電線剪斷,錢某駕駛鏟車將房屋鏟倒。後趙某,徐某等人將段某、王某釋放後逃離現場。經評估公司鑒定,37號院內平房價值2.3萬餘元。
  審理期間,6名被告人賠償了謝女士被毀壞的傢具、家電及日用品等經濟損失共計1萬元,賠償段某、王某1.5萬元。
  最終房山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分別判處白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原標題:半夜強拆房山6男子獲刑 因未達成補償協議糾集十餘人強闖入戶捆綁住戶手腳扔至屋外雇鏟車推倒三間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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